第一检察部

  时间2020-11-23

    第一检察部。负责由本院办理的侵犯人身权利罪(除故意杀人罪)、侵犯财产罪(除抢劫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电信网络诈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除刑法第277条袭警罪、第285-287条涉计算机犯罪、第300条涉邪教犯罪、政治谣言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一检察部。负责由本院办理的侵犯人身权利罪(除故意杀人罪)、侵犯财产罪(除抢劫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电信网络诈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除刑法第277条袭警罪、第285-287条涉计算机犯罪、第300条涉邪教犯罪、政治谣言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