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使遭受侵害的70余亩集体土地得到恢复,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案由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移交连山区检察院办理,经查,2007年,吕某某在未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承包的连山区沙河营乡金水村集体土地上堆放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尾砂,致使集体土地78.1005亩遭到严重破坏,其中耕地68.499亩、其他土地9.0615亩。2011年4月,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后,将案件移送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又将案件移送连山区国土资源局。截至2019年10月,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八年时间里,这片集体土地一直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检察长关德权、主管副检察长冀贞钰多次深入现场调研。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主管领导与区主管领导、国土部门领导召开了专门会议,检察官办案组实地勘察现场六次,行政机关三次回函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推进恢复被破坏的土地。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联合葫芦岛市连山区国土资源局、沙河乡政府开展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使遭受侵害的70余亩集体土地得以恢复。
该案的成功办理,展现了连山检察干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聚焦民生,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做好公益保护,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日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使遭受侵害的70余亩集体土地得到恢复,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案由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移交连山区检察院办理,经查,2007年,吕某某在未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承包的连山区沙河营乡金水村集体土地上堆放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尾砂,致使集体土地78.1005亩遭到严重破坏,其中耕地68.499亩、其他土地9.0615亩。2011年4月,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后,将案件移送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又将案件移送连山区国土资源局。截至2019年10月,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八年时间里,这片集体土地一直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检察长关德权、主管副检察长冀贞钰多次深入现场调研。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主管领导与区主管领导、国土部门领导召开了专门会议,检察官办案组实地勘察现场六次,行政机关三次回函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推进恢复被破坏的土地。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联合葫芦岛市连山区国土资源局、沙河乡政府开展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使遭受侵害的70余亩集体土地得以恢复。
该案的成功办理,展现了连山检察干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聚焦民生,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做好公益保护,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