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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助力村域未成年人保护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级院《关于设立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精神,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连山区山神庙乡龙王山村、凉水井子村、围屏山村为试点村,打造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彻底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2022年3月16日,首个工作站在山神庙乡龙王山村挂牌成立,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凤纯、办公室主任崔海慧、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玉贤及未检干警出席仪式并组织召开现场座谈会,村集体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村民代表到场参加。
座谈会上,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玉贤就工作站的设立进行了部署讲话,村书记赵万民详细介绍了本村常住未成年人基本情况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力量薄弱的现状,感谢检察机关到此搭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并表示村委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发挥工作站作用。工作站选聘村妇联主席、优秀村民共5人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副检察长刘凤纯为他们发放了聘书并强调,要实时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动态,联动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教育挽救、观护帮教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崔海慧代表检察机关为监护人缺失的3名困境儿童送去了学习用品及防疫物资。
青年检察官组成的“检爱普法先锋队”,联合未检员进村走访,主动送法入户,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孩子及家长养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立,是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乡村流动工作站的延伸与实践,下一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阵地,织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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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助力村域未成年人保护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级院《关于设立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精神,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连山区山神庙乡龙王山村、凉水井子村、围屏山村为试点村,打造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彻底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2022年3月16日,首个工作站在山神庙乡龙王山村挂牌成立,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凤纯、办公室主任崔海慧、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玉贤及未检干警出席仪式并组织召开现场座谈会,村集体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村民代表到场参加。
座谈会上,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玉贤就工作站的设立进行了部署讲话,村书记赵万民详细介绍了本村常住未成年人基本情况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力量薄弱的现状,感谢检察机关到此搭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并表示村委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发挥工作站作用。工作站选聘村妇联主席、优秀村民共5人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副检察长刘凤纯为他们发放了聘书并强调,要实时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动态,联动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教育挽救、观护帮教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崔海慧代表检察机关为监护人缺失的3名困境儿童送去了学习用品及防疫物资。
青年检察官组成的“检爱普法先锋队”,联合未检员进村走访,主动送法入户,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孩子及家长养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立,是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乡村流动工作站的延伸与实践,下一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阵地,织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