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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残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7月21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走访了区妇联、残联,就如何从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发力,助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救济精准化、高效化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在沟通交流中,区妇联、残联就全区妇女、残疾人群体的生活、就业、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做了介绍,同时提出了面临的难题和困惑,双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妇女被家暴举证困难和人行道的盲道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检察机关从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两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并对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具体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通过沟通交流,检察机关与区妇联、残联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的对接联系机制,决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通报和线索互移,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了联合调查机制,以检察力量和社会力量对弱势群体形成保护合力。
供稿人:李雪 董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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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残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7月21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走访了区妇联、残联,就如何从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发力,助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救济精准化、高效化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在沟通交流中,区妇联、残联就全区妇女、残疾人群体的生活、就业、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做了介绍,同时提出了面临的难题和困惑,双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妇女被家暴举证困难和人行道的盲道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检察机关从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两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并对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具体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通过沟通交流,检察机关与区妇联、残联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的对接联系机制,决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通报和线索互移,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了联合调查机制,以检察力量和社会力量对弱势群体形成保护合力。
供稿人:李雪 董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