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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小井盖” 守护“大民生”| 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时间2023-07-24

“井盖吃人”是社会治理中的“顽疾”,事关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7月7日上午,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与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行动,与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共同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严把“准、全、实”标准关。


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检察建议书。近年来,窨井盖“吃人”、“伤人”等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小小窨井盖,体现大情怀。检察机关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发挥“四大检察”整体优势,各部门通力配合,共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探索形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


排查过程中,市县两级检察院及住建部门重点查看城内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对窨井盖是否存在破损、位移、缺失等问题进行细致摸排。行政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窨井盖的日常巡查,发现凸起、下沉、松动、破损等问题将及时修缮或更换。同时,两级检察院干警化身法治宣传员,将“四号检察建议”重点内容及意义进行现场讲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窨井盖问题治理,凝聚全民参与合力,细心呵护群众脚下安全。

本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孟某破坏交通设施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孟某趁凌晨无人之际,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天化街与渤海街交叉路口处,分四次盗窃道路两侧正在使用的排水井盖共计21个,严重危害了交通运输安全,同时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公共设施安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已对其作出有罪判决,孟某表示认罪认罚。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还能注重查找社会管理漏洞,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井盖吃人”是社会治理中的“顽疾”,事关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7月7日上午,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与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行动,与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共同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严把“准、全、实”标准关。


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检察建议书。近年来,窨井盖“吃人”、“伤人”等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小小窨井盖,体现大情怀。检察机关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发挥“四大检察”整体优势,各部门通力配合,共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探索形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


排查过程中,市县两级检察院及住建部门重点查看城内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对窨井盖是否存在破损、位移、缺失等问题进行细致摸排。行政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窨井盖的日常巡查,发现凸起、下沉、松动、破损等问题将及时修缮或更换。同时,两级检察院干警化身法治宣传员,将“四号检察建议”重点内容及意义进行现场讲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窨井盖问题治理,凝聚全民参与合力,细心呵护群众脚下安全。

本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孟某破坏交通设施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孟某趁凌晨无人之际,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天化街与渤海街交叉路口处,分四次盗窃道路两侧正在使用的排水井盖共计21个,严重危害了交通运输安全,同时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公共设施安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已对其作出有罪判决,孟某表示认罪认罚。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还能注重查找社会管理漏洞,彰显检察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