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辽宁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方案》要求,落实省院高鑫检察长“要把辽西明长城的保护作为今明两年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第一号案来办”的指示批示精神,凝聚部门合力,扎实深入做好长城遗迹保护工作,根据孙玲检察长要求,2024年2月6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磋商会。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虹螺山管委会、塔山乡人民政府、盘道沟村村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相关人员。会议由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大维主持。
在磋商会上,首先由连山院第四检察部张娜主任向与会人员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应勇检察长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高鑫检察长关于长城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刘思琦介绍了《辽宁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用PPT展示了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与会的各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他们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为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
“益心为公”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对磋商会议和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长城保护工作、协助提供线索,跟进观察、强化长城保护的法治宣传等意见建议。
赵大维副检察长做了总结发言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完善文物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密切协作,落实好各自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大格局。二是要处理好长城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对长城的管理和利用都必须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严禁无序、过度、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将长城保护和长城文化传播、旅游等合理融合发展,形成良好互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使长城周边的人民群众不仅是长城的一线护卫者,也能成为长城保护的受益者。三是要强化长城保护文化宣传和法治宣传。通过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手段,提升长城保护宣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提升公众长城保护意识、保护理念、保护知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本次会议进一步厘清了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夯实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本地长城保护现状,突出地域特色和工作重点,依托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动辖区内长城保护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保护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积极为传承中华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贡献检察力量。
为贯彻《辽宁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方案》要求,落实省院高鑫检察长“要把辽西明长城的保护作为今明两年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第一号案来办”的指示批示精神,凝聚部门合力,扎实深入做好长城遗迹保护工作,根据孙玲检察长要求,2024年2月6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磋商会。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虹螺山管委会、塔山乡人民政府、盘道沟村村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相关人员。会议由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大维主持。
在磋商会上,首先由连山院第四检察部张娜主任向与会人员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应勇检察长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高鑫检察长关于长城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刘思琦介绍了《辽宁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用PPT展示了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与会的各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他们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为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
“益心为公”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对磋商会议和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长城保护工作、协助提供线索,跟进观察、强化长城保护的法治宣传等意见建议。
赵大维副检察长做了总结发言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完善文物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密切协作,落实好各自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大格局。二是要处理好长城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对长城的管理和利用都必须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严禁无序、过度、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将长城保护和长城文化传播、旅游等合理融合发展,形成良好互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使长城周边的人民群众不仅是长城的一线护卫者,也能成为长城保护的受益者。三是要强化长城保护文化宣传和法治宣传。通过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手段,提升长城保护宣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提升公众长城保护意识、保护理念、保护知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本次会议进一步厘清了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夯实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本地长城保护现状,突出地域特色和工作重点,依托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动辖区内长城保护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保护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积极为传承中华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