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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顺利通过省院司法警察总队验收

  时间2025-11-2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司法办案安全,2025年11月1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带队的司法警察工作督导组及市院司法警察支队领导一行七人,对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管理为重点的司法警察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指导。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法警大队全体成员参加检查。

一、实地检查,细致入微

督导组深入办案工作区的每一个功能区域,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实地查看。从执勤室、讯问室、询问室、待诊室到心理疏导室,对办案工作区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安全防护、信息化应用等进行了全面“体检”。

督导组测试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报警装置、门禁系统的运行状况,详细查阅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登记台账,并就一些细节问题与我院司法警察和办案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对我院办案工作区的人性化设计、规范化管理和智能化水平给予了高度关注。

二、听取汇报,高度认可

实地检查结束后,举行了专题座谈会。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就我院办案工作区的建设理念、日常管理、使用效能以及近年来在保障办案安全、训练考核、融合履职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作了专题汇报。

总队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和办案工作区建设表示肯定,并指出:连山区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区规划科学、维护及时、管理规范。为检察办案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也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办案的效率和公信力。

三、颁发证书,承载信任

经过全面、严格的检查评估,督导组认为,我院办案工作区符合《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细则》规定。在热烈的掌声中,总队长向我院检察长办颁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这薄薄的一纸证书,承载的是省院对我院办案工作区建设及警务管理工作的认可。未来我院将持续规范司法行为、筑牢安全防线。全体司法警察将以此次获评“合格”为动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力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司法办案安全,2025年11月1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带队的司法警察工作督导组及市院司法警察支队领导一行七人,对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管理为重点的司法警察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指导。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法警大队全体成员参加检查。

一、实地检查,细致入微

督导组深入办案工作区的每一个功能区域,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实地查看。从执勤室、讯问室、询问室、待诊室到心理疏导室,对办案工作区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安全防护、信息化应用等进行了全面“体检”。

督导组测试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报警装置、门禁系统的运行状况,详细查阅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登记台账,并就一些细节问题与我院司法警察和办案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对我院办案工作区的人性化设计、规范化管理和智能化水平给予了高度关注。

二、听取汇报,高度认可

实地检查结束后,举行了专题座谈会。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就我院办案工作区的建设理念、日常管理、使用效能以及近年来在保障办案安全、训练考核、融合履职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作了专题汇报。

总队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和办案工作区建设表示肯定,并指出:连山区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区规划科学、维护及时、管理规范。为检察办案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也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办案的效率和公信力。

三、颁发证书,承载信任

经过全面、严格的检查评估,督导组认为,我院办案工作区符合《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细则》规定。在热烈的掌声中,总队长向我院检察长办颁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这薄薄的一纸证书,承载的是省院对我院办案工作区建设及警务管理工作的认可。未来我院将持续规范司法行为、筑牢安全防线。全体司法警察将以此次获评“合格”为动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力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