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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 持续照亮受助妇女前行道路

  时间2023-04-03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为进一步巩固“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成效,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与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突出救助重点,强化跟踪帮扶力度,持续跟进解决被救助妇女及其家庭的困难。

2022年9月我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张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独立行走困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丈夫王某也在此次事故中受伤,无法外出务工。张某患有脑梗死,每月医药费支出500元左右,还需赡养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九旬失明婆婆,全家仅靠4亩耕地维持生活,无其他收入来源。因被执行人田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至今未得到经济赔偿。承办检察官迅速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部门,在充分研判张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帮助困难妇女摆脱生活困境等因素后,决定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凝聚救助合力,最大限度关怀因案致困的妇女,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与张某及其家庭成员细心交谈,详细询问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重点了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关注她目前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耐心的解答他们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并表示两级检察院会持续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鼓励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此次的跟踪回访,确保了司法救助金的专款专用,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传递了葫芦岛检察温暖。

2022年以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妇女6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今年伊始陆续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的困难妇女及家庭开展实地跟踪回访。下一步,我院将深化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围绕重点案件、重点人群,探索以数字赋能筛选救助线索,加大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救助力度,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为进一步巩固“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成效,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与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突出救助重点,强化跟踪帮扶力度,持续跟进解决被救助妇女及其家庭的困难。

2022年9月我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张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独立行走困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丈夫王某也在此次事故中受伤,无法外出务工。张某患有脑梗死,每月医药费支出500元左右,还需赡养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九旬失明婆婆,全家仅靠4亩耕地维持生活,无其他收入来源。因被执行人田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至今未得到经济赔偿。承办检察官迅速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部门,在充分研判张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帮助困难妇女摆脱生活困境等因素后,决定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凝聚救助合力,最大限度关怀因案致困的妇女,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与张某及其家庭成员细心交谈,详细询问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重点了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关注她目前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耐心的解答他们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并表示两级检察院会持续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鼓励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此次的跟踪回访,确保了司法救助金的专款专用,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传递了葫芦岛检察温暖。

2022年以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妇女6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今年伊始陆续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的困难妇女及家庭开展实地跟踪回访。下一步,我院将深化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围绕重点案件、重点人群,探索以数字赋能筛选救助线索,加大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救助力度,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