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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事监督案再审获改判

  时间2022-01-10


近日,由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法律监督案,经指令再审后获改判。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参加开庭审理和宣判。

申请人赵某不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于2020年6月9日到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经审查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我院依法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提请抗诉意见后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连山区人民法院再审,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指令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连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做强民事检察”的要求,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该民事提请抗诉案的成功办理,探索了检察监督方式,拓宽了法律监督领域,积累了一线办案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运用多元化检察监督方式,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类案件的办案力度,增强监督的刚性,努力提高民事诉讼监督的精准度和权威性。



近日,由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法律监督案,经指令再审后获改判。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参加开庭审理和宣判。

申请人赵某不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于2020年6月9日到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经审查认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我院依法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提请抗诉意见后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连山区人民法院再审,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指令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连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做强民事检察”的要求,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该民事提请抗诉案的成功办理,探索了检察监督方式,拓宽了法律监督领域,积累了一线办案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运用多元化检察监督方式,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类案件的办案力度,增强监督的刚性,努力提高民事诉讼监督的精准度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