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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1月13日下午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为行政机关专业人员颁发兼职检察官助理聘书,开启了借用外力提升办案质效新模式。
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玲,副检察长冀贞钰,政治部主任刘旭华及第四检察部干警参加会议。此次受聘的兼职检察官助理常江同志来自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作为单位业务骨干,深耕细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能够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座谈会上,连山院副检察长冀贞钰宣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详细介绍了受聘检察官助理后的工作职责,需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在当好“参谋员”的同时,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化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当好协作互动“联络员”、法治建设“宣传员”。
随后,连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玲为受聘人员颁发证书并指出,感谢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对检察院工作的支持,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兼职检察官助理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优势,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同时,将外部监督有效嵌入检察执法办案,增强司法透明度,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常江同志表示,很荣幸受聘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感谢检察院领导和局领导的信任。今后一定严格履职,密切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
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度参与“平安连山”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实现精准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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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1月13日下午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为行政机关专业人员颁发兼职检察官助理聘书,开启了借用外力提升办案质效新模式。
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玲,副检察长冀贞钰,政治部主任刘旭华及第四检察部干警参加会议。此次受聘的兼职检察官助理常江同志来自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作为单位业务骨干,深耕细作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能够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座谈会上,连山院副检察长冀贞钰宣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详细介绍了受聘检察官助理后的工作职责,需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在当好“参谋员”的同时,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化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当好协作互动“联络员”、法治建设“宣传员”。
随后,连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玲为受聘人员颁发证书并指出,感谢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对检察院工作的支持,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兼职检察官助理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优势,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同时,将外部监督有效嵌入检察执法办案,增强司法透明度,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常江同志表示,很荣幸受聘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感谢检察院领导和局领导的信任。今后一定严格履职,密切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
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度参与“平安连山”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实现精准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