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8日在葫芦岛市连山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连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
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围绕助推连山全面振兴主线,主动融入区域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81件337人,审查起诉案件401件524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起诉5件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6人,依法追诉1人。从严惩治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起诉8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和毒品犯罪,起诉91人,有力守护社会安全。协同净化政治生态,与同级监委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已起诉4人。向市院移送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侦查线索1件1人,市院立案侦查,该案为全市首件启动机动侦查权案件。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力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件24人、起诉37件48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助推进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依法批捕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犯罪1件1人、起诉2件4人。从严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涉恶犯罪,办理金某国等6人敲诈勒索涉恶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实现全额追赃挽损,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难题,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建议促推市场监管,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件7人。监督社矫机构受理并核准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2人次,纠正涉民企财产刑立案不当4件,法院均立案执行。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不断完善“护企”检察服务,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佳优秀事例。
助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9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适用率87.09%。为更好促进和解,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26万元。结合履职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操作规程、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特种作业、“飞线”充电、危化品存放等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促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隐患17项。深挖办案中发现的伪造特种证件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向侦查机关移送4件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线索。
二、更加自觉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民生司法保障做实检察为民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74人,协同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办理缅北电诈专案,针对利用“空壳公司”、对公账户实施犯罪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家公司,已将其列入风险管控名单,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辽宁法治报》报道。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2件3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对相关人员实施从业禁止处罚,切实维护食药安全。严厉打击医保诈骗犯罪,起诉1人,追缴赃款10.27万元。策划拍摄《揭秘招聘“坑”检护求职路》在市人社局线下招聘会及部分高校播放。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接访办信45件,直面群众呼声、源头化解矛盾。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信访8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连山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助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被选树为市“清风岗位”。与葫芦岛市公安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化工街道联合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更好修复社会关系、减少对抗,促推区域良法善治。
倾情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劳有所得”,依法严惩虚假招聘、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起诉3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11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3.05万元。聚焦“老有所安”,深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走访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促进强化监管,依法履职督促有关部门发放运营补贴57.63万元,做实“检护夕阳红”。聚焦“弱有所护”,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4处。聚焦“困有所扶”,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等专项活动,救助困难群众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6万元,与云南省彝良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异地联合救助与化解矛盾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法治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7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起诉19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与教育部门联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设立32个检察官信箱,畅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绿色通道。16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6场,惠及2万余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建立“136”工作机制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率先设立观护基地,通过技能培训、主题帮教等方式帮助10名少年复学、就业。推动主管部门完善娱乐场所、网约房等监管制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生态圈”。着力打造“心连心”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检察履职融通“六大保护”更优更实。
三、更加自觉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准确把握“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次。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1人、不起诉24人。依法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5件。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漏犯7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1件。监督纠正监外刑事执行活动不当11件,收监执行2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1件,法院已立案推动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3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率均为100%。对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办结行政监督案件33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8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4人,防止当罚不罚。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代表”神圣职责,开展“长城保护”“高标准农田保护”等十余项专项活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回复整改率100%。与区文旅局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中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筑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工作成效被省院内网刊载。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追缴水费1.15万元。
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建用11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线索46条,成案12件。采用“检察官+检察技术人员”的组合办案形式,自主构建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制发检察建议4份,已有13人被查实并给予行政处罚。在此监督模型的基础上,分析危险驾驶案件的数据信息,锁定高发区域,联合属地街道开展综合治理,该街道发案率同比下降88.1%,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数字检察栏目转载。
四、更加自觉为强检赋能,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围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运用“党组领学、支部督学、干警自学、青年理论小组研学”学习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干警参加灾后清淤工作,向党建联盟对接村镇捐赠生活物资。守牢守好互联网意识形态主阵地,依托“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5400条,发布原创检察信息108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43篇次,荣登全国、全省“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10次。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全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选派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评选等各类活动237人次,组织青年普法先锋队、业务沙龙等活动,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业务素能。先后有4名同志入选全省业务专家,1名同志获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3名同志在全市竞赛中斩获佳绩。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6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致力打造精品案例,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6篇经验材料被省院内网转载。释放“检学研”平台活力,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融互促,3篇理论文章被国家级刊物刊载,在“辽宁法治论坛”征文评选中,1篇文章获得一等奖。
强化全面从严治检。勇于自我监督,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好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检视整改成果转化,推动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细落实。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140件,有力促进公正司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12次,覆盖检察干警800余人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签订《廉政承诺书》12份。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7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水平的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建立“321”工作机制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促进案件质效提升,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案件受理典型案例。坚持重点评查、常规抽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评查28件案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规范司法。完善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审查移送线索4件,成案4件。每季度开展检察文书集中学习,强化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办案质量的鲜明导向。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活动90余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行公开听证25次,实现事心双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6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7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精准度、时效性仍需提升,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完善举措。二是法律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不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求,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比较紧缺。对此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全面推动连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服务大局、持续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深化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在奋进全面振兴新突破连山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第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第二,全力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投入更高水平平安连山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落实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做实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站稳人民立场,健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维护民生民利。与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第四,聚焦办案加强高质效法律监督。深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民事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加强科学管理,将“三个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具体案件。
第五,持之以恒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检察干警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守正创新、依法履职,为服务保障连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即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2.“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
3.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发向应急管理部,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发向民政部,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5.“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一批涉企案件,促进建立健全若干工作机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围绕就业、食药、医保、养老、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堵点问题,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7.“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其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136”工作机制:聚焦村域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一个重点,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站、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观护基地三个平台、凝聚司法、政府、学校等六大保护合力,协同开展犯罪治理、考察帮教、保护救助等工作。
9.“321”工作机制:即抓住三项重点,对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进行监控。建立两项沟通,以检察官联席会议为依托的内部沟通,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建立“联络员”机制的外部联动。坚持一项通报,对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以“月”为单位,坚持“全员、全面、全程”的原则,进行全员通报。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8日在葫芦岛市连山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连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
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围绕助推连山全面振兴主线,主动融入区域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81件337人,审查起诉案件401件524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起诉5件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6人,依法追诉1人。从严惩治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起诉8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和毒品犯罪,起诉91人,有力守护社会安全。协同净化政治生态,与同级监委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已起诉4人。向市院移送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侦查线索1件1人,市院立案侦查,该案为全市首件启动机动侦查权案件。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力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件24人、起诉37件48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助推进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依法批捕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犯罪1件1人、起诉2件4人。从严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涉恶犯罪,办理金某国等6人敲诈勒索涉恶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实现全额追赃挽损,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难题,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建议促推市场监管,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件7人。监督社矫机构受理并核准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2人次,纠正涉民企财产刑立案不当4件,法院均立案执行。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不断完善“护企”检察服务,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佳优秀事例。
助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9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适用率87.09%。为更好促进和解,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26万元。结合履职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操作规程、风险防范等工作机制,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特种作业、“飞线”充电、危化品存放等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促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隐患17项。深挖办案中发现的伪造特种证件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向侦查机关移送4件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线索。
二、更加自觉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民生司法保障做实检察为民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74人,协同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办理缅北电诈专案,针对利用“空壳公司”、对公账户实施犯罪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家公司,已将其列入风险管控名单,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辽宁法治报》报道。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2件3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对相关人员实施从业禁止处罚,切实维护食药安全。严厉打击医保诈骗犯罪,起诉1人,追缴赃款10.27万元。策划拍摄《揭秘招聘“坑”检护求职路》在市人社局线下招聘会及部分高校播放。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接访办信45件,直面群众呼声、源头化解矛盾。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信访8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连山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助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被选树为市“清风岗位”。与葫芦岛市公安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化工街道联合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更好修复社会关系、减少对抗,促推区域良法善治。
倾情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劳有所得”,依法严惩虚假招聘、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起诉3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11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3.05万元。聚焦“老有所安”,深入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走访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促进强化监管,依法履职督促有关部门发放运营补贴57.63万元,做实“检护夕阳红”。聚焦“弱有所护”,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4处。聚焦“困有所扶”,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等专项活动,救助困难群众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6万元,与云南省彝良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异地联合救助与化解矛盾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法治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7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起诉19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与教育部门联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设立32个检察官信箱,畅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绿色通道。16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6场,惠及2万余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建立“136”工作机制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率先设立观护基地,通过技能培训、主题帮教等方式帮助10名少年复学、就业。推动主管部门完善娱乐场所、网约房等监管制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生态圈”。着力打造“心连心”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检察履职融通“六大保护”更优更实。
三、更加自觉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准确把握“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次。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1人、不起诉24人。依法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5件。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漏犯7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1件。监督纠正监外刑事执行活动不当11件,收监执行2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1件,法院已立案推动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3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率均为100%。对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办结行政监督案件33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8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4人,防止当罚不罚。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代表”神圣职责,开展“长城保护”“高标准农田保护”等十余项专项活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回复整改率100%。与区文旅局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中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筑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工作成效被省院内网刊载。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追缴水费1.15万元。
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建用11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线索46条,成案12件。采用“检察官+检察技术人员”的组合办案形式,自主构建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制发检察建议4份,已有13人被查实并给予行政处罚。在此监督模型的基础上,分析危险驾驶案件的数据信息,锁定高发区域,联合属地街道开展综合治理,该街道发案率同比下降88.1%,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数字检察栏目转载。
四、更加自觉为强检赋能,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围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运用“党组领学、支部督学、干警自学、青年理论小组研学”学习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干警参加灾后清淤工作,向党建联盟对接村镇捐赠生活物资。守牢守好互联网意识形态主阵地,依托“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5400条,发布原创检察信息108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43篇次,荣登全国、全省“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10次。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全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选派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评选等各类活动237人次,组织青年普法先锋队、业务沙龙等活动,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业务素能。先后有4名同志入选全省业务专家,1名同志获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3名同志在全市竞赛中斩获佳绩。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6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致力打造精品案例,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6篇经验材料被省院内网转载。释放“检学研”平台活力,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融互促,3篇理论文章被国家级刊物刊载,在“辽宁法治论坛”征文评选中,1篇文章获得一等奖。
强化全面从严治检。勇于自我监督,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好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检视整改成果转化,推动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细落实。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140件,有力促进公正司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12次,覆盖检察干警800余人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签订《廉政承诺书》12份。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7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水平的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建立“321”工作机制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促进案件质效提升,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案件受理典型案例。坚持重点评查、常规抽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评查28件案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规范司法。完善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审查移送线索4件,成案4件。每季度开展检察文书集中学习,强化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办案质量的鲜明导向。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活动90余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行公开听证25次,实现事心双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6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7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连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精准度、时效性仍需提升,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完善举措。二是法律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不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求,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比较紧缺。对此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破难题、解新题。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全面推动连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服务大局、持续加强法律监督、不断深化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在奋进全面振兴新突破连山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第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第二,全力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投入更高水平平安连山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落实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做实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站稳人民立场,健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维护民生民利。与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第四,聚焦办案加强高质效法律监督。深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民事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加强科学管理,将“三个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具体案件。
第五,持之以恒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检察干警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守正创新、依法履职,为服务保障连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即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2.“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
3.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发向应急管理部,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发向民政部,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5.“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一批涉企案件,促进建立健全若干工作机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围绕就业、食药、医保、养老、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热点,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堵点问题,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7.“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其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136”工作机制:聚焦村域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一个重点,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站、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观护基地三个平台、凝聚司法、政府、学校等六大保护合力,协同开展犯罪治理、考察帮教、保护救助等工作。
9.“321”工作机制:即抓住三项重点,对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进行监控。建立两项沟通,以检察官联席会议为依托的内部沟通,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建立“联络员”机制的外部联动。坚持一项通报,对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以“月”为单位,坚持“全员、全面、全程”的原则,进行全员通报。